不穿无袖装、不穿凉拖鞋;语调友好、不交头接耳;忌用食指指人;甚至,连拖堂都被列为“失礼”行为。最近,《东城区教师礼仪规范(试行)》发布,这是本市城六区首个专门针对教师礼仪的规范,其要求十分细致,连站、蹲的姿势都落在了白纸黑字上。(5月10日《北京日报》)
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作为人民教师,行为世范,当然需要着装得体,举止文明。因此,北京东城区出台了教师礼仪规范,对教师在校园内日常行为进行了详尽规定,比如女教师前发不能过双眉等。
应当说,出台教师礼仪规范的初衷是好的。在校园里,一些教师行为并不得体,比如上课时,当着众多学子的面,神态自若的吸烟;比如一些女教师着装暴露,露出香肩还不够,还要酥胸隐隐。虽说,爱美之心无可厚非,然而过度追求时尚,把校园等同于T台,把教室等同于自己的卧室,当然就会引来非议。况且,身教重于言传,如果教师一方面告诉学生要节俭,另一方面自己却珠光宝气,打扮得十分妖艳,教育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应当自重,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自我形象。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教师礼仪规范矫枉不应过正,尤其在难以界定的领域。比如语调友好,何谓语调友好,是轻声细语,还是激昂高亢?恐怕很难形成统一的标准。作为个人习惯,有的教师习惯于语调激昂,声音响亮;有的教师说话柔声细语,温婉可人;甚至还有的教师对学生是“刀子嘴,豆腐心”,话虽难听,但却爱意满满,学生也已心领神会。此时,将语调友好作为唯一标准,显然有失公允。
更令人困惑的是,连教师站、蹲的姿势都做了详尽规定。如何站,该怎么站,恐怕很多时候制订规定的本人都说不清,比如讲课时的站与监考时的站能否保持一个姿势?类似问题还有很多。尤为不解的是,连蹲的姿势都做了规定,难道马步蹲就比弓步蹲漂亮?
诚然,一些教师的举止行为需要制度来规范,行为世范也不能成为空话。但是,相关方面在出台规定时不能过于理想化,矫枉不应过正,更应从大处着眼,教师礼仪规范宜宽不宜细,否则,就有可能给教师戴上新的桎梏,成为坊间说笑的黑色幽默。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杜建锋
(作者:刘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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