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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兵:莫让“养生保健馆”成“伤身馆”

发布时间:2017-05-29 09:08:25来源:湖北日报网

  到养生馆、美容美体馆等机构刮痧、拔罐、艾灸等成为流行的养生保健方式。记者调查发现,相当多养生保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具备从事保健服务的资质,由于缺乏服务技术标准和规范,养生“养出”伤病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5月28日法制日报)

  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养生保健,使大健康产业迸发出巨大活力。主打经络疗法、足疗、按摩、推拿、针灸等各色疗法的养生馆、SPA店、保健中心等遍地开花,不少小区、街道都能看到不止一家养生馆。然而,现在的许多“养生馆”好像一个筐,几乎啥都可以往里装,尤其以缓解疼痛、中医治疗、性保健三方面相关的服务项目居多,同时存在着养生保健不专业、随意“行医”、中药饮片随意制售等问题。许多养生馆没有中医执业资质,有的因操作不专业,屡屡出现拔罐时把人烫伤;按摩错了地方使病情加重;乱用药把人身体搞坏等等情况,从而使所谓的“养生馆”成了名副其实的“伤身馆”。

  利益驱动、标准缺失、监管错位是“养生馆”变成“伤身馆”的主要根源。养生馆门槛低、投资小、利润大,致使养生这个行业鱼龙混杂。从目前情况来看,办个养生馆只要领个营业执照就行了,一般不需要什么其他资质。除非出了伤人的大事,通常卫生、卫监、药监等有关部门很少主动去查、去监督。

  实际上,对于“养生馆”如何操作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4〕9号文件规定,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使用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也就是说,如果要做一些“技术性”的养生活,必须要获批医疗机构,并要有中医执业资格证。从另外一个方面讲,养生馆主要应开展保健服务,而不该涉及医疗服务。针刺、针灸完全属于医疗行为,应纳入医疗管理之中,不该在养生馆出现。配药等那就更属于医疗的范畴了,养生馆更不应该有这种行为。然而,不少没有中医执业资质的美容院、养生馆、SPA或者足疗店,经营者为了利益铤而走险。

  因此,该为“养生馆”立立规矩了。首先要对养生行业制定统一的标准。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养生馆的规范化管理,监督和检查现有机构的经营范围和从业者执业范围,明确违规者的处罚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对无相应资质的机构及时清退和整改。

  另外,要明确监管主体。目前,卫计委主要管医院,对这些养生馆却没有执法与处罚权;而一些养生协会等的管理权归属于民政部,保健品药品的监管权在药监局。由于多头管理,往往形成推诿扯皮等现象。只有明确养生馆等的监管主体,形成联动机制,才能便于管理。

  当然,最关键的是,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引导民众养成科学的养生观。只有科学的养生观念,进行适度的日常保健,才能帮助人们化病痛于无形。要让民众树立“治未病”的健康观念,各地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发挥中医治未病的独特优势,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健康服务。只有各方面工作做到位了,才能让那些所谓的“养生馆”不再毫无顾忌地“伤人”。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