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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评论大赛】花钱“减龄”办假证,不值当

发布时间:2018-07-11 10:45:01来源:荆楚网

  据《南国今报》报道,宾阳县一位陈姓男子为好找工作,花钱“减龄”办假身份证,把岁数改小了12岁,持假证使用4年,直至今年在交警支队办理业务时才被发现。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表示,花点钱就让自己“年轻”了12岁,觉得这钱花得值。

  花钱“减龄”办假证到底值不值?笔者不禁要打上一个问号。

  毫无疑问,陈某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除了予以收缴,还可对当事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金额尽管不多,和陈某使用假证谎报年龄上岗,四年来所取得收益相比,也许相差甚远,但他个人的信用却是被抹上了一个擦不去的污点。

  况且,持假身份证务工隐藏着许多风险,若因此陈某被用人单位辞退,自己有错在先,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身份证并非简单的一纸证明,而是作为证明公民身份的重要凭证,在使用的同时即标志着法律关系的产生。据笔者了解,使用“假证”打工弊端多多,譬如离职时无法办理退保或转保手续;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时无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可以用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资料为由将其一“炒”了之。若是遇上劳动纠纷,持“假证”打工的务工人员难以按照正常的维权程序进行维权,可谓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此外,陈某“减龄”上岗的行为贪一己眼前私利,却是建立在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的基础之上,如此自私自利的行为令人不敢苟同。招聘单位设置年龄限制,是基于劳动者保护和企业发展两方面的考量。新闻中介绍陈某1961年出生,2014年已经53岁,不再是年轻力壮的青年,已经步入中年,若是从事体力劳动,难免吃不消、容易疲惫和受伤,可能造成对身体的严重损害;若是从事一般工作,根据目前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的规定,尚有7年陈某就要退休,远远不够企业希望员工积累足够经验以达到职位转换和晋升,成为骨干乃至中层领导发光发热的周期。陈某为自己“减龄”12岁,瞒得住一时,瞒不了长久,最终为此“埋单”的不仅是他本人,企业也因此耗费了更高的人才培养成本。

  所以,花钱“减龄”办假证不值得,既是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又难以保护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给企业造成了困扰,长远来看,弊必大于利。

  来源:荆楚网

  作者:熊秋月

  学校:广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