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社科司官网发布通知称,将对研究超期未完成的1453个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同时还要追回项目已拨经费,并追究责任,相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再度申报。(7月10日中国青年网)
研究超期未完成的千余科研项目被清理,同时项目经费也被追回,更重要的是项目完成情况还将与项目责任人信誉挂钩,如果有超期、胡乱使用科研经费等不良记录,学术档案将记下“不可磨灭”的重重一笔。
在此次清理范围中,有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也有自筹经费项目,从各地高校的申报情形看,有资格获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团队或个人,都是各大高校、科研机构的学科带头人,或者至少是在某一学科内有研究建树的人,同时在他们科研课题项目背后,也离不开学校的大力支持,比如配备研究基地,组建研究团队,很多高校对拥有国家社科项目的学者们都有很多待遇优惠。这也就意味着,社科基金项目不仅是国家层面上的政策、资金支持,这是一个由上至下,由组织机构到研究个人的系统工程建设。
正是如此,教育部此次的清理才具有非凡意义,面对各方参与、重大专项资金的投入,竟然有迟迟未见成果的未结项项目出现,这对国家各方的资源无疑是一种浪费,也耽搁了更多有志于、也有能力提前或准时结项的学术研究团体、个人参与到国家重大课题中来。为何在审批阶段通过的项目最后却迟迟不能结项呢?这其中有许多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对很多高校来说,获批国家级社科项目的数量,都在学校对学院、研究中心等考核任务与目标中,而对学术研究的团体、个人来说,是否能拿到国家级项目,也制约着个人层面上的职称评定,团队项目研究的资金支持等等,可以说这些构成了单位、个人等申报国家社科项目的主要动力,也是督促和鞭策其完成项目、顺利立项的重要原因。但也正是如此,如果某个项目立项后,某些可见的功利性目标达成,很多机构或个人就会得意忘形,最终将项目结项的最后期限忘得一干二净。
如果说此次清理从事后把关,提高了项目烂尾后,机构、个人要付出的代价,有很好的警示效应的话,那么如何在审批后的项目研究阶段,持续不懈去做好监控监督,以避免超期项目出现,就更考验着制度的细节设计。如果审批过后,申报单位或个人可以高枕无忧,那么再长的科研时间,他们也无法保时保质完成科研项目,这只会使他们将所有心思花在审批准备上。但如果在中期检查等过程中,提高标准要求,严格把控科研项目进度、监督项目研究质量,那么在强有力的制度督促下,超期项目的出现概率就会大大降低。对于确实出现项目研究进展慢等情况,则可以视具体情况,作出收回抑或是延期的灵活决定。
来源:荆楚网
作者:白毅鹏
学校:西北政法大学
(作者: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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