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教育部在官网发布了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部署严厉打击高校学位论文买卖和代写行为。
教育部在该通知中明确提出论文指导老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求指导老师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进行原创性审查。
导师是学生学术道德的教育人。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老师,不但承担着教授学生知识的责任,更应教会学生做人做事。学位论文是对学生在校四年学习的一次“大检验”,也是培养学生学术研究能力、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学术道德的重要环节,所以导师在指导学生开展论文撰写之前就应加强学术道德的教育,对于相关的法规政策要给学生讲“透”,使学生第一意识就对学位论文产生敬畏感。,从而震慑论文“造假”以求毕业的错误思想。
导师是学生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的直接指导人。之所以为学生分配学位论文导师,就是帮助学生能够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所以,从选题拟定、数据获取与分析、撰写等等一系列过程,导师都要参与进去,这样才能看到学生的撰写过程,而不是最后拿着“淘宝版论文”给学生指点。
有“干净”的过程,才会有“干净”的结果。目前,不少导师对于学生论文撰写的过程参与度不高,给予的指导、监督不够,这样就容易导致部分学生靠自身能力难以完成任务,不得已就出此“下策”去抄袭甚至够买论文来充数。
导师是学生学位论文的第一审查人。论文完成后,第一道把关人就是导师,如果导师依法依规对有抄袭嫌疑的论文进调查、审核,那么这篇论文是不会进入到答辩环节的。导师的审查不但要审论文质量,更要审“原创性”。
但现实中,很多导师和学生平时关系不错,即使有了疑惑,也可能为了“面子”放任而过。更有导师为了“工作轻松”,索性睁只眼闭只眼,如此反倒给学生做了“人情”。避免此类现象,就要给导师“压足担子”,让导师这个“第一审查人”不流于形式,建立健全审查、追责等制度,让导师的第一道审查关口真正做好工作。毕竟,学校和教育部门的论文抽查是难以做到全面排查的,导师才是每一篇论文“原创度”最基础的审查人。
无论从教师的责任和道德上看,还是从导师职责上看,亦或从学位论文的相关规定上看,导师都担负着学生学位论文“质量度”、“原创度”的把关责任,防止学位论文“造假”、“放水”等现象的发生,导师永远是关键。
来源:荆楚网
作者:王毅成
学校:井冈山大学
(作者: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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