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办公室的灯亮着,科长的灯就不敢关,科员也得干等着。”这种一人加班、全局加负的现象在有的单位约定俗成、成了常事,让职工有苦难言。(8月21日《人民日报》)
现如今在各级机关单位,任务多、责任重、压力大,党员干部加班加点是常态。能够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尽快出色的完成任务,这在任何时候都是值得提倡和大力称赞的。这样的加班,体现的是甘于奉献,彰显的是共产党人爱岗敬业的责任担当和心系群众的宗旨意识。但有一个现状,有个别领导每次自己加班的时候,看见单位里都没人了,心里就不开心。然后他的下属就会要求下面的干部以后看见领导加班就要比他晚下班,还要每天都留下一部分人加班。这样难免会造成一些人不满和怨怼,也会影响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带着下属加班“加”给领导看、带着目的干,甚至干等做样子,让加班成为“形式主义”的秀场。
这样的“形式主义”加班,产生的根源还在于官本位思想。个别干部过于迎合领导的意愿,习惯于工作时“眼睛向上看”而不是“向前看向下看”,讲究“干活先听音、动手先看脸”,而忽视组织的培育、群众的期盼、岗位的职责。他们认为能这样的“加班”能给其带来好的前程,认为很多工作就是做给领导看,干得好坏由领导来评判,8小时之外让领导看到辛苦、受到感动、给予关注,才是重中之重,忘记初心,过于算计。“算错账”必然会“走错路”,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到头来经常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凡事不强则枉,弗敬则不正。”干工作,无论加班不加班,追求高效是根本。无效的加班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持续开展。我们要反对迎合领导的加班、形式主义的加班、脱离实际的加班、没有实效的加班。要通过转变思想观念、完善工作举措、细化工作目标,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好本职工作,做到事半功倍。要杜绝形式主义的加班作秀,就要做到有事加班,没事别靠着;有事的人加班,没事的人别陪着;领导有事加班,别让下属们都陪着。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我们提倡发扬无私奉献、夙夜在公的精神,但不能以牺牲干部职工身心健康为代价。只有自觉地真抓实干,在工作时间把该做的工作做好,在需要加班的时候任劳任怨,才能获得群众的爱戴与拥护,加班才不会沦为“形式主义”的秀场。
来源:荆楚网
作者:杨惠娟
(作者: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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