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公布将实施有偿搜救制度,景区分不同区域,搜救费用为1.5万元起和2万元起。景区工作人员表示,每年因为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的搜救,景区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甚至因搜救费用与游客产生纠纷。出台有偿搜救制度希望减少类似纠纷,且出台前咨询过法律专家,并进行过多次调研。(8月22日《新京报》)
今年初黄山景区启动实施有偿救援,通过了《黄山市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对违规逃票私自进入或不听劝阻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等情形,求救的游客或“驴友”,将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这也被视为“开先河”之举,但事实上,收取搜救费,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才是“首创”。
早在2014年10月,亚丁景区就成为国内第一个出台实施有偿救援制度的大型景区。只不过,当时正处于探索阶段,但实际操作中的“有偿搜救费”却是全国大型景区的第一家。而这样做,也与黄山景区一样,都是遵循“积极救援,事后分责”的原则。就是说,收取搜救费,是在确保以人为本的基础上,事后根据实际情况“分责”,不仅能及时搜救游客,也是对那些擅自闯入禁止旅游区域“任性”游客的一个警示。
而且,亚丁景区收取搜救费的做法也有法律依据。这是根据我国《旅游法》《体育法》中的相关规定而采取的模式,因此就有了法律上的支持。当然,有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时,还是要以人为本,即先搜救遇险游客,而后再谈搜救费。而且,也必须在搜救的过程中确保质量和效率,而不是仅收费了事,以使景区、援救队、游客形成良好的互动,这对于安全和谐旅游关系的建立意义重大。
游客遇险一般来说分为两种。一是在允许进入的景区内突发意外,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二是有些“驴友”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私闯景区禁止开放区域。而后者才是有偿救援费的消费大户。遗憾的是,总有部分驴友不听劝告,对景区的规定置若罔闻,对那些未开放的区域怀有“探险”之念,这使部分驴友往往违规私自探险,从而导致遇险事件不断。
总有人认为,对专业人员来说,搜救是一件比较简单的事情。殊不知,每一次哪怕最小规模的搜救,按正常的出队、车辆、装备,都要在数千元以上。稍微复杂一点的救援,动辄数万元。要是在高山、江河湖泊等地搜救,搜救费更高。如果搜救区域地形更复杂,搜救费显然就更多。这对景区来说是一笔很大的经济负担。而且,培养专业救援人员的费用也很高。如果游客再“任性”,无端耗费公共财政资源就是浪费,也会使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加大,对各方都不利。
以往,在讨论有偿搜救时,人们更多是基于个案在讨论,总伴随着对“任性”驴友的义愤,而当“任性”探险并遇险变得更多时,就必须理性地考虑要以制度设计的方式加以应对了。即便在国外,收取有偿搜救费也很普遍。虽然美国、德国等国的游客在遇险时,搜救费由国家和地方政府买单,但在未开放区域就例外,如闯入保护区或无人开发、无人管理以及无人维护等区域,则需要自行埋单,而且搜救费还很高。
可见,在社会变得越来越包容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可以在不违反法规的前提下按自己的方式自由生活,但再自由也要有边界。尤其是那些“全能自恋”之人,更该认真反思。由此,任性十足的驴友,如果再无视规定,任意消费有限的搜救资源,就该自己掏腰包了。这绝非缺少人性化,相反,这样做恰恰是对生命的敬畏——搜救费即是敬畏生命的“警示费”。
来源:荆楚网
作者:刘天放
(作者: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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