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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查出问题是另类“罚款任务”

发布时间:2018-12-26 10:15:27来源:荆楚网

  在深化改革进程中,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检查无疑是保障各项政策落实的重要手段,但一段时间以来,各项督查检查过多过频,且形式主义严重,耗费基层干部大量时间精力,滋长了“脱实向虚”的不良风气,广大基层干部啧有烦言。(12月25日,新华网)

  几年前,一份河南省工商局专门下发的《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专项督导省工商局罚没收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在网上热传。通知提及,要全员上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有媒体向河南工商系统内部人士求证,确认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据传,当时不少地方不但工商部门有“罚款任务”,交警、公安等执法部门也要完成一定的“罚款任务”。

  执法部门有工作量的要求,实属正常。但是将对工作量的考核转化为具体的罚款指标,异化为“罚款任务”,那就显得有违情理。重压之下,甚至可能引发乱作为,甚至可能因此诱导“钓鱼执法”“徇私枉法”等行为,这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肯定是一个不小的损害。因此,近年来,执法部门的“罚款任务”再也很难听到了。然而谁会想到,这样的思维方式却被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照搬到督查检查上来,这确实是让人哭笑不得的事。

  近日,江苏淮安某副乡长就对记者说:“最怕督查检查的人不了解情况,还带着抓政绩的想法下来督查检查,觉得没查出问题就是暗访不到位。”此事也得到一位督查检查干部的认可,他说,有的主管领导甚至明确给督查组同志表示“查不出问题,就是督查组本身有问题”。

  实事求是地说,督查检查查不出来问题,确实有可能是督查检查干部的问题,是他们不敢担当,不敢啃“硬骨头”的不作为,解决这些问题,应该加强对督查检查干部的教育帮助,加强对他们监督,绝不是不问青红皂白,笼而统之地下一个必须查出问题硬要求。这样的生搬硬套,既可能让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认为两个责任抓不抓都一个样,从而打击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积极性,也可能让一些督查检查干部为了所谓的“政绩”,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只求凑数,挖空心思“泛化问责”,最终造成基层干部“躺枪”。

  诸葛亮云:“罚不可妄加”。妄加的“执罚”带来的严重后果,只能是对“执法”的戏弄,本身就是一种亵渎法律、践踏法律的“执法儿戏”。不管基层工作做得好坏,笼而统之地要求督查检查必须查出问题,自然也就让所谓的问题成为儿戏,最终伤害的是督查检查的权威性,损害的是公信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