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耕者”谈】
他们,不是战略制定的决策权威,不是政策解读的行业专家;相对于顶层设计,他们是基层工作者。
但他们,是战略的实践者,是政策的贯彻者,是问题矛盾最终的“开锁匠”。
针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他们,有的深入理解改革精神,更好地指导工作;有的敏锐嗅出改革信号,对工作有所启发。
耕耘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希望田野上,他们如是说——
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今年将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利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
也就是说,要通过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一般投资项目和资质资格等的许可和审批。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这就要求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做到“放而不乱”。
在基层,怎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该放的放,该管的管”?窗口的行政审批在工程领域涉足多一些,很多地方要放开时却又显得非常“暧昧”、“难以割舍”,简政放权就得从这些实际审批操作上“革命”。
百姓有所呼,政府有所应。行政审批改革首先应在工程审批领域有所突破。
之所以将矛头指向工程审批,是因为该领域最易滋生腐败。比如,小城镇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等等,由于国家政策好,对各项建设都有所补贴,而每年建设工程品目繁多,一项项都涉及到钱、权等利益问题,更涉及到一方业绩。
再比如,修路、建桥、建广场等,工程量大、金额大,在审批上往往存在暗箱操作,几人一起合谋算一下,一个夸张的工程鸟瞰图和预算就诞生了,然后再请个志同道合的人包揽工程。且不说工程今后是否是“豆腐渣”,国家投入的补贴足额到位,至少建设质量却未能与资金投入成正比,已经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而由此爆出的权力“寻租”、中饱私囊更是屡见报端,前赴后继“倒下”的干部更令人唏嘘不已。
如何破解工程审批领域的权力寻租难题?前不久,在某镇政府会议室,笔者看到的一个新举措值得点赞,也是前所未有的一种有益尝试——城建工程项目预算集中会审。
工程预算人员把即将开建的工业二路的预算标准、工程发包、质量监管情况摆列出来,详细说明。然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党政办、村镇办等部门各抒己见,主持会议的镇长在征得大家集思广益后,共同确立预算的价格、标准,还有监管人员的职责。
将工程的各个领域一律实行公开化,用集思广益的办法,纳入规范化流程,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把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监督权和建设决策权切实交出去,这也是该镇对建设工程领域里的一个有益尝试。预算出来后,工程向社会实施公开招标,这也顺应了民意。
随着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工程领域的权力结构将发生变化,决策、执行、监督这三种行政权力须逐步分开,并相互制约。如此,审批“寻租”的现象将得到遏制,腐败的温床将减少。具体来讲,就是基层政府要“舍得放权”。
“舍得放权”,对政府的管理水平也提出更高要求,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后,可腾出更多精力抓大事、议长远、谋全局。打造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方向也就更加明确,老百姓的就业、升学、社保等民生问题,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都有望得到更多的关注、更有效的改善。
今后,在基层,这类简政放权举措大有可为,尤其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发挥市场和社会组织作用,由政府出钱买服务的方式将会越来越多。比如笔者所在地区由团市委组织的相亲活动,团市委出钱,交由相关婚恋网站具体承办,用更少的钱换来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这正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
所以,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就必须进一步简政放权,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不仅仅在工程预算领域里,在很多领域里,简政放权,都具有遏止“权力寻租”的魔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慧敏(仙桃市三伏潭镇政府)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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