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微信中广为转发的关于巴东县委书记陈行甲《一位县委书记的愤怒》,引发人们对如何治理权力病灶的思考。有人分析,“一个县委书记对治下的问题大吐槽,这本身是件很奇怪的事情。”“不是陈行甲口头表决心作秀,就是巴东县的权力生态存在不小的病灶”并继而提出“相较于赞美,对巴东官场的追问无疑更显必要。”(《愤怒的县委书记面对的是什么官场》)。
巴东县的权力病灶犹如中国大多数地方一样,是社会转轨时期的必然产物。透过陈行甲《一位县委书记的愤怒》,可以发现,巴东县各乡镇及县直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政令不畅、班子不团结、领导插手工程等违纪、不作为、腐败现象,更令人骇然的是,陈行甲收到过有人发给他的“既然陈行甲想搞死我们,我们也要搞死他,搞不死也要搞臭他”的短信。
显然,这与和谐巴东格格不入。稍微关注时事的人应该知道,如果我们把视野从巴东扩大到恩施州、湖北省乃至于当今中国大地,不难发现,在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以后,社会价值观念、社会形态、社会治理模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个过程,也就是社会大幅转轨的过程。总体上看,转轨使中国社会发生巨大变化,但是也衍生出不容忽视的副产品,譬如权力病灶。这种权力病灶,影响面相当广,影响力相当大,必须根除。正因为如此,中央才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四个全面”的改革。
治理权力病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人治,一种是法治。从某种程度上看,政治过程本身就是治理权力病灶的过程。治理权力病灶,从根本方法上看,一种是凭借领导者个人的魅力、魄力、个性及聪明才智等个人因素,组织社会资源,对社会乃至于权力病灶进行治理。还有一种是依靠法律、规则的科学性组织社会资源,治理社会及权力病灶。
历史表明,法治才是治理权力病灶的良方。
按照县委书记无所不能的人治理念,将直截了当、敢怒敢言、语言犀利、巴东县委书记任上五个年头与巴东县政令不畅、班子不团结、领导插手工程等违纪、不作为、腐败现象以及“既然陈行甲想搞死我们,我们也要搞死他,搞不死也要搞臭他”的短信放在一起,不难得出县委书记陈行甲无能、夸夸其谈的结论。
这种逻辑很简单:一是一县之中县委书记权力最大,一言堂。二是县委书记权力一手遮天、个人说了算,在县里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不受约束,没有“县委书记都感到无能为力”的事情。在这种模式下,县委书记可以随时对有令不行者撸掉免职,对班子闹矛盾者撸掉免职,对被举报腐败者革职查办,甚至对县委政府班子不合作的全部换掉。至于民主、法治、程序,或则纯粹沦为县委书记行使权力的工具。
这种治理模式已经在中国实践了几千年,几千年的实践表现出来的规律是,如果像陈行甲这样的县委书记们是个好官,那么,巴东可能很快风清气正。但是,如果像陈行甲这样的县委书记们品德不端,那么,必然会出现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现象,领导插手工程将百般演绎,权力交易将花样百出,巴东将乌烟瘴气。
几千年的治理实践得出的结论是,进入工业时代以后,法治才是治理社会、治理权力病灶的良方。
显然,“县委书记无所不能”的治理理念与现代社会依法治理的政治要求格格不入,与现有的法律、纪律也是格格不入。以此为基础的逻辑推理也不应得出必然的结论。
如果《一位县委书记的愤怒》是真实的,不难发现,陈行甲选择的是依法治理的路子。陈行甲虽然语言表达很另类,但是,其具体施政过程,则体现出先通知、再检查,先要求、再兑现的民主风格,体现出与同事及群众谋求共识、集体决策的民主精神;巴东县依法尊重程序、尊重证据办理违法犯罪案件,无不体现出依法治理的法治精神。
在依法治理逻辑模式中,个人的魄力仅仅局限于法律授权的范围之内。因为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因此,很多时候,一个“县委书记都感到无能为力”就成了非常正常的现象。而这在传统思维看来,则是无法理解的事情。就像有人不能理解直截了当、敢怒敢言、语言犀利的县委书记陈行甲治理巴东五年后,巴东县内依然存在政令不畅、班子不团结、领导插手工程等违纪、不作为、腐败现象一样。
实际上,一个县委书记,能够秉承和坚守执政为民、嫉恶如仇的情怀、个性,并把这种情怀、个性置于法律、制度之下,苦苦探索依法治理的求索精神,推进很艰难,过程很煎熬,效果很坚实!
这种治理模式,不求速成,致力于协调发展,是可持续的、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持续治理,当法治积累到一定的阶段,必然厚积薄发,彻底清扫社会污垢,使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呈现出巴东蓝。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中华鲟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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