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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伟:守责不尽责,理当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5-07-09 09:23:23来源:荆楚网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问责一个,就能警醒一大片。近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七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引发社会热议。

  守责不尽责就当被问责,此次湖北省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严肃问责,是规范问责行为的强力举措,是强化责任落实的科学之举。细观此次问责行为,既有问责“不作为”,向“为官不为”亮剑的大快人心之举;也有动真碰硬,敢于查处“一把手”的刚猛行动;还有任期追责、离岗问责的公开宣示,让社会看到了从严管党治党的顽强决心,让领导干部明晰了肩负的责任,让党员干部明白了制度的威严。

  因“两个责任”而大兴问责之举,让领导干部为守土不力“买单”,是问责制度的新变化。

  一直以来,我们坚持“谁犯事谁负责、谁犯错谁担责”,习惯于问责“直接责任人”。然而直接问责并没有起到令行禁止的功效,犯过的错还会再犯,出现的过还会再现。这除了犯错人的内因外,还在于问责制度设计。简单问责,缺少必要的警示作用;单项问责,让干部得不到教育。一些干部违反了“八项规定”被问责了,一些干部依然感受不到压力,得不到应有的警觉;一些身边人犯了贪污腐化的作风病,其它干部还认为腐败与自身很遥远,没有洁身自好的自觉。此次问责,既处理了违规违纪责任人,又明确了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让所有人受到警醒。

  因“两个责任”而大兴问责之举,让领导干部为履责不力“担过”,是惩治不作为的新动作。

  与铁腕反腐败、强力整“四风”,治理“不作为”,却更显时代担当。反“四风”以来,一些干部信奉不惹事不生事的庸俗哲学,甘当老好人,不犯事但也不顶事,纵容成规陋习成渣泛起;一些干部对制度约束不以为然,或以得过且过的心态等待观望政策风向,或投机取巧钻营制度漏洞。当干部不能“不贪不占”,更不能“不为不干”,干部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就要尽其责,任何庸政懒政的行为都不是应有的状态,任何不为不干的作为都不是该有的表现。通过问责追责七名责任人,再次明白无误的告诉干部,在岗无功便是过,不作为就是错。

  因“两个责任”而大兴追责之举,让领导干部为“两个责任”受罚,是从严治吏的法治遵循。

  从“两办”联合发布《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到《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对公务员日常“不作为”的15种问责要求,问责设计科学规范。从对犯错干部问责、追责领导责任,到“一岗双责”、主体责任,问责操作清晰明了。此次严肃问责七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是依法处理责任人,给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责任“上追”才不会“失责”,责任“下管”才不会“漏气”,问责领导干部就是为了督促干部守土尽责。要完善岗位设计,明晰事权分工,严肃问责在岗不作为的消极行政行为。要强化问责方式,建立领导干部与普通干部同问责、同担责的问责制度,形成责任共担、风险共享的机制,预防下级落实责任跑偏漏气。要广问责所有干部,对普通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惩,督促所有干部整体共发力了。只有齐抓共管,使权责进入“锱铢必较模式”,才能彻底促使领导干部担起“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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