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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艳生:期待“痛经假”式的人文关怀遍地开花
发布时间:2015-11-06 15:34:31来源:荆楚网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正在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截至今年12月3日。“送审稿”中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天“痛经假”,引起不少有“难言之痛”的女性广泛关注。(据11月5日《新快报》)

  “痛经假”是一个让男同胞羡慕嫉妒的假,虽然属于女同胞的专利,与男同志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对于男同志们来说,大多也会有间接的关系,最起码对于一个已结婚的男人,如果自己的爱人痛经,自己定会时常牵挂,定会心疼,如果痛经痛到打滚,相信男同志们一定早就没有心思工作了。

  俗话说“痛经不是病,痛起来真要命”。而“痛经假”虽然不长,而且要医疗机构开具证明才能享有,但这体现的是对妇女同胞们的人文关怀,如此好的提议,理应遍地开花,理应一片片叫好声。 然而,有些人先入为主,把妇女同胞们想象的很不堪,说“痛经假”难以防止有些人为了骗假而开具假证明。

  不可否认,骗假者在所难免,但是不能因为害怕有人骗假,而否定“痛经假”。更不能因为害怕,而甘当“痛经假”的绊脚石。《狼来了》的故事告诫我们,骗一次骗两次可能得逞,骗的次数多了,也会失灵。而且纸包不住火,毕竟骗假不能长久,甚至骗假者会深受其害,自食后果。所以,对于真正痛经的人来说,一般是不会借痛经的名头来骗假的。而如果仅是因为担心有人骗假而对痛经假说三道四,全盘否定,那么这就是因噎废食。这种听见蝲蝲蛄叫就不耩地的思维实在是要不得。

  其实,女同胞们的月经本身就叫做“例假”,“例假”徒有假之名,却无假之实。现在广东提出痛经可以休假的提案,这是对女同胞们的关怀。所以对“痛经假”应该少一些非议,而多一些建议。非议者纯属“酸葡萄”的心理作祟,而好的建议则是对女同胞们无微不至、体贴入微的关怀。没有“痛经假”,又正好痛经,女同胞们就只能咬牙坚持上班了。如果这样,即使上班又怎能安心?而若是请假,很可能会影响工资,在企业里面甚至会影响到女职工的全勤奖。而有了“痛经假”,开具医疗结构的证明,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休假了。可以说,“痛经假”是以人为本的体现。

  不仅如此,“痛经假”的提出,彰显的是依法治国的理念。用立法的方式来维护女同胞的权益,这是法治观念提高的结果。“痛经假”不仅仅是审议通过,而且也应该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障痛经假的落实,以免“痛经假”像年休假那样,有假无休。特备是对于违反“痛经假”的企业或单位,应该采用法律的手段,为“痛经假”的落地开花,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最后,期待“痛经假”能够早日“落地开花”,也期待“痛经假”式的人文关怀能够“遍地开花”。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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