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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烁明:“好领导带头休假”还需刚性制度约束

发布时间:2016-08-24 15:28:50来源:SRC-13

  一个好的领导,不仅自己要带头休假,更要合理安排员工的假期。一个好的团队,一支好的队伍,要想有战斗力、凝聚力、亲和力,关键就在善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工作好、休息好,有幸福感和获得感、对单位有归属感。(8月24日《人民日报》)

  一度时间以来,关于带薪休假可以说是争论不休。尽管这些观点站在不同群体的角度,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显而易见的是,争论之所以喋喋不休,说明休假作为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原本应当依法保护,而在现实中落实得并不尽人意。

  休假制度难以真正落实,自然有他的现实困境:对企业而言,追求利益至上不情愿拿钱“白养人”;对企业职工而言,追求收入最大化,能挣钱就满足,不在乎休不休假;而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而言,休不休假完全在于领导的决定,个人没有太多选择。在凡此种种的利益博弈中,法定的休假权利无疑会被淡化,甚至于是可有可无、形同虚设。这既说明带薪休假制度没有深入人心,也证明我们的法律意识还存在偏差。

  深层次看,“领导带头休假”从现象上看是一个率先垂范的问题,实际上却是一个能否带头守法的问题。如果我们各级领导干部真正从自觉守法的角度,把法律规定的休假制度,回归到自己是不是遵纪守法的角度来对待,一切也就迎刃而解。因为只要领导干部意识增强了,形成一种自觉,无论是从管理的层面还是人性的层面讲,自然会从严要求下级,休假也就不再纠结。

  毫无疑问,要做到这一点,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人治观念尚存、法治观念还需深入强化的语境下,纠正固有的习惯思维还需采取必要的刚性措施才行。虽然作为一种普遍号召,提倡“领导带头休假”固然必不可少,但如果跟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其他工作要求一样,把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的绩效考核,作为奖惩、评判领导好不好和提拔任用的必要条件,领导干部自然会更加重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只要思想上不再含糊,休假制度的落实也就不再费力。更或,只要领导干部都带头休假了,就是倒逼,其他职工的休假也会顺理成章。

  稿源:荆楚网

  作者:钟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