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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不管乱收费的官员缘何无所畏惧?

发布时间:2016-11-06 08:29:18来源:SRC-13

  近日,有上海市民反映说,不少交通枢纽,旅游景点,以及马路边上都会有人在乱收停车费,有的是胡乱定价,有的则是干脆无证收费。记者查实确有此事,但当记者将问题反映到上海市长宁区建设交通委员会时,工作人员竟表示:不接受反映,我不违法我不怕。(11月5日央视新闻)

  在城市街头,停车收费是个不大不小的问题。说它大,涉及到收费许可、收费标准、收费场所、收费行为规范性;说它小,一次收费仅仅数元。然而,就是这么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竟也存在乱收费的问题,而背后更是对乱收费不管不问也无畏惧的工作态度。乱收费之下,停车人员无缘无故被漫天要价,天长日久,聚少成多,岂能是小问题?

  身为职能部门,停车收费许可,长宁区建设交通委员会负有这样的管理职能。然而,在未被许可的区域,在未按照许可的标准下乱收停车费,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收费人员心里有底气,让交多少停车人就得交多少,为何有这底气?谜底很快找到了答案。作为监管部门,长宁区建设交通委员会一句“我不违法,不怕”,把停车乱收费的乱象揭开了谜底。正是因为监管者的不监督也不怕,才放纵了收费者的“理直气壮”。

  停车收费是被许可内容,就涉及许可和监督。既没许可,又无监督,反而出现了乱收费。对于负有此项监管职能的建设交通委员会,怎么说也说不过去。对于违法收费不监督,不就是赤裸裸的失职渎职吗?又岂能是自己不违法呢?这已经是明白无误的知法枉法。难道非得是该委员会存在乱收费行为才算是违法,才有所畏惧?

  作为监管者,首先要不做监守自盗的事,更不能放任他人做违法行为。而该委员会工作人员,确实没做监守自盗之事,但却存在放任他人违法行为之事。不管怎么说,都有失职失查之责。正是在不进行监督的情况下,本应是一小时5元钱的收费标准,被无故放大的15元,最要命的是,这块收费的地方,其收费许可已经过期3年之久。3年时间里,收了多少钱先放在一边,无据收费已然超越了法律的边界,不监督收费,更是如脱缰野马无边际撒欢。受损的是消费者的利益,受影响的则是对城市管理者的印象,更暴露出一座城市的管理之弊。

  城市管理千头万绪,停车收费是其中之一。但就是这么一个小事也存在乱收费的情况,成为城市管理的盲区,不能不说是“小腐肉里也有大蛆”。监管者监管问题、地域众多,可能确实监管不到位,被公众或媒体发现,作为监管者,应该抱持内疚、反思的态度,这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才是监督者应有的态度。不管不问,还无所畏惧,这样的嚣张态度,恐怕就不是疏忽的问题了。

  收费到底收了多少,应该成为一本明白账。虽然相关部门表示,部分未许可停车场所是为了缓解交通拥堵而设置。但缓解交通与办理相关手续并无冲突,相反更应该敦促相关监管部门加快审批手续,尽早为停车场规范经营提供支持。除非相关部门任由这些“黑停车场”继续存在下去,放任这些乱收费继续存在下去。

  监管者,只有心存畏惧,才能正确行使权力,才能明察秋毫履行好监管之责。乱收费横行,不是乱收费者有横行的资本,而是监管者放任而为之。只有对不履职还无所畏惧者依纪依法追责,才能打掉“我不违法我不怕”的嚣张气焰,才能真正维护城市正常的停车秩序,维护公众正当权益。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