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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晶:用法律与温情驱走暴力的阴霾

发布时间:2016-11-25 15:51:53来源:SRC-13

  今年11月25日是第十七个“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全国妇联24日在北京举行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交流座谈会,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在会上表示,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实施取得积极进展。(11月25日《人民日报》)

  暴力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家庭暴力只会让家庭支离破碎。传统观念中,夫妻吵架甚至暴力相向仅是家务事,清官也难断,甚至一些地方和风俗本身就存在对妇女的歧视,甚至还说什么“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以丈夫对妻子的暴力来显示男性的家庭地位与权威。这些陈规陋习早就该改改了。

  据不完全统计,反家庭暴力法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后,已有17个省区市出台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配套制度和政策文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不但补齐了相关法律制度的短板,更从法律的角度旗帜鲜明的反对传统陋习,举起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大旗,它从尊重人权和保护家庭弱势一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给困扰我国多年,被认为是“家事”的家庭暴力行为立了法规,是法治建设的长足进步。

  越来越多的受到家暴伤害的妇女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本身也是公民法制意识的进步,符合全面依法治国题中之义。在这方面,各地各级妇联组织功不可没。妇联组织是“妇女之家”,也是维护妇女权利不受侵害,人身安全有保证的组织。为推动形成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的良好氛围,全国妇联与司法部合作录制了反家庭暴力法系列微课,在网上广泛传播;各地妇联通过专题讲座、录制专题节目、制作主题微电影、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积极宣传。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保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性。

  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对涉嫌犯罪的家暴行为依法提起公诉等等,不少地方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尽最大努力将反家庭暴力法落到实处。这也是反家庭暴力法不断完善,不断发挥作用的成果。

  我们相信,随着妇女权益保护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方法越来越精细,法律越来越完善,我国的妇女的社会和家庭地位会越来越趋向正常化,对妇女的暴力也终有一天会消失,这是国家法治和道德进步的追求,也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追求。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孔令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