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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娅:以“法”“德”共治促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6-12-12 10:48:22来源:SRC-13

  9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主题是我国历史上的法治和德治。当前,中国进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法治是治国理政的主题,然而,这个主题不是孤立、片面、排他的,而是必须与德治有机融合,这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一个鲜明特点。(12月11日光明网)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具有强制性,可以惩处一切违法行为,彰显法律的威慑力,然而“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决定了法律对公民言行的约束具有局限性;道德是公民内心的行为规范,能够发挥出约束作用,但“管得住君子,管不住小人”的情况,真切说明了道德的软约束力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此,坚持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实现两者效力最大化的有效手段,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

  加强法治,以法安天下。“奉法者强就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的关键在于全面普法和全民守法。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拓宽法律宣传到社区(村)基层组织,创新宣传方式到“互联网+”,丰富宣传内容到身边案例典型,引导公民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和“自律即自由”的守法自觉,从而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加强德治,以德润人心。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虽无强制性,但能警醒内心,引导言行。和谐社会的建设源于道德驱使,社会团体组织源于道德要求,人们自尊自爱源于道德体现。加强德治,就是要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传播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进一步丰富感动中国、好人365等各项文化节目,从而发挥道德的感染力、约束力。

  融合法治与德治,建设向上向善和谐社会。结合法治与德治,取长补短,相辅相成,让社会治理刚柔并济,让威慑力与感染力同时生效。在“罗一笑事件”中,面对德治的无力,要及时辅以法治的权威,始终让公众的爱心保持温暖。在公交让座事件上,面对乘客享有平等乘车权的法治刚毅,要及时辅以尊老爱幼的德治善行,让车内充满友善与和谐。只有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突出问题,对道德败坏的言行给予法律惩治,社会才能形成既自律又自由,既严肃又温暖的良好氛围。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条件下,唯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与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唯有发挥“关键少数”遵德守法的示范引领作用,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才能按期实现,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远大目标才能早日实现。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