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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扬书生:家长乱停车,咋能让孩子背锅?

发布时间:2016-12-07 09:20:56来源:SRC-13

  最近,杭州12345热线接到一位家长的反映:他孩子在城西一所小学就读,学校在大门南面的机动车道上画了一条横穿西行路的黄线,黄线内禁止学生家长停车,违反规定将扣除班级集体分,并影响学生三好学生等考核评定。(12月6日《钱江晚报》

  杭州城西的这所小学,因为人多、路窄,加上周边拆迁,每天在上学放学高峰期校门口会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学校安排老师和保安在路边检查,发现违停就会拍下车牌号反馈给班主任,学生所在班级也会扣掉相应的分数,还会影响学生三好学生等考核评定。类似的做法其他地方也曾发生过:2012年9月四川在线有一则消息说,位于滨江中路的成都市龙江路小学就规定,家长不按规定时段乱停放的记录超过3次,将纳入娃娃的“新三好”学生考评。尽管有家长认为学校这么做事先是征求过家长的意见的,但是学校的这一做法于情、于理、于法都欠妥当。

  从情理上说,家长乱停车孩子来背锅,是对家长的一种道德绑架。家长乱停车造成交通拥堵,其结果不是家长受到交警的处罚或教育,无辜躺枪的却是孩子和他所在的班级!当家长明白了乱停车的“严重后果”后,一定会从内心产生一种愧疚之意,为了不连累孩子和他所在班级,他们也许会配合学校改掉乱停车的坏习惯。学校通过惩罚班级和孩子的办法来间接地让家长受到教育,在实际操作时或许真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或许也能改善校门口交通状况,但是学校拿自家学生开刀的做法似乎太过绝情,况且这么做也不是万能的,遇到有的家长知道自家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和成绩不可能参评三好学生而对学校的做法置之不理,这一招岂不是就不灵了?

  从道理上说,学校用这种办法对班级和学生进行考核不能做到赏其所赏、罚其所罚。《诸葛亮集》里有句话说得好:“赏罚之政,谓赏善罚恶也。赏以兴功,罚以禁奸”,又说:“赏不可虚施,罚不可妄加,赏虚施则劳臣怨,罚妄加则直士恨”。如果学校将班级在学校文明规范、卫生保洁、文艺演出、学科竞赛等方面的获奖情况,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的条件,将学生思想表现、学业成绩、遵纪情况等,作为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的条件,这些都无可厚非,但是把家长乱停车也纳入对学生班级和个人的考核内容,明显就跑偏了,毕竟家长不是学校哪个班级的学生,家长的各种“表现”根本就不在学校考核范围内。家长犯的错,只能由家长买单,不能转嫁到学生头上。即便这样的奖惩办法曾经征求过家长的意见,即便许多家长认可学校的这种做法,这种做法从道理上都是说不通的。家长乱停车,孩子所在的班级和孩子本人的考核评价会受到影响,这是典型的罚非所罚、罚而失当,孩子及其所在班级岂不是比窦娥还冤?

  从法理上说,学校对校门口停车进行划线管理,本身就有越权之嫌。报道中说,该小学门前的西行路是一条北向南的单行道路,西侧靠近学校有一排围栏,隔开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路东侧的黄线外,停满了电瓶车、自行车。西行路南北两头的地上,都画有一条淡淡的黄线,和路东侧的黄线组成了一个框,在框内,学校规定上学放学时间不能停车。要知道,学校门前的道路不是学校的“自留地”,该道路管辖权属当地交管部门,学校也无权在道路上划定各种标线。该校在门前道路上擅自划定停车标线,说得不客气一点就是乱作为。家长在校门口乱停车,应该由当地的交警出面管理,该劝离的劝离,该罚款的罚款,该强制拖离的强制拖离,学校老师和保安最多只能协助交警进行交通疏导,没有谁授予学校老师和保安交通执法权。再说,家长是不是乱停车,也应该由交警来认定,不能由学校老师和保安说了算。

  学校可以发动学生规劝家长不要乱停车,但不可以将家长乱停车与孩子、班级考核捆绑起来,用这样拙劣的的办法倒逼家长遵守交通规则,就算有点效果也不可取。要改变上学和放学时间学校门口的交通拥堵状况,学校可以通过打开所有出口的办法,也可以采取错时上学错时放学的办法,还可以将学校作息时间与上下班高峰时间错开等,总之一句话,办法总比困难多。

  稿源:荆楚网

  作者:维扬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