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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大赛】朱光照:从《人民的名义》到《大明王朝1566》,官员何以难得不腐

发布时间:2017-05-01 11:58:42来源:湖北日报网

  最高检推出的大尺度反腐剧《人民的名义》正在热播,从人民的对它的关注程度和它对官场腐败现象、官僚习气的深刻揭露,可以看出本剧制作者下了力气、大决心;国家做了相当的支持。其次,本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它关注反腐,更关注每一个腐败官员的人生轨迹和实际情形。如高育良的逢迎妥协,祁同伟的苦难历程。换句话说,本剧用对官场人物及具体背景的刻画,从一个侧面启发人民思考——官员何以难得不腐。

  事实上,十年前的一部剧目《大明王朝1566》也有相同发问,同时,它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剧目从以裕王、徐阶为首的裕王党和以严嵩为首的严党间的权力斗争开始。嘉靖二十余年间,国家破落,饿殍遍地,民不聊生,而严党把权,上下其手,官员腐败无所不用其极。在裕王党的斗争下,严嵩倒台,裕王等人虽尽心国事,国家仍如一潭死水,无甚起色。而最后户部主事海瑞以死劝谏,矛头直指皇帝,则把全剧剧情推向最高峰——朝政糜烂至此,尽归于皇权专制。

  那么,我们综合看这两部剧时,怎么理解《名义》中官员难得不腐,而《大明》中奸臣已去而国政仍腐败如初呢?海瑞试图用他的上书给出答案,如果换成今天的话,我们耳熟能详——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官员作为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其受权力荼毒,不得不堕落,往往有三种表现。皇帝抑或更高之权力所有者,用人专凭喜恶,下层官吏进退皆操于上,故善于逢迎者进,不从者黜退,此其一;朝廷大小官吏受集中的权力驱使,近皇意、上意而远民意,政府开支无度,官员为求自保无事,竟无一人敢于挺身力保百姓,此其二;官员升进前途在于更高之权力,人民表达意见通道受阻,民情无人上达,民意无从反映,此其三。如此可见,权力的集中,集中之下监督的无力、民意的滞塞,让官员纵不愿堕落,而身家前途又让他不得不堕落。

  知道了权力对腐败的直接关系,我们必须要再考量制度。任何国家,传统国家或者现代国家,绝对主义国家或者民主国家,国家权力运行的保证和权力的权威性与正当性,都由国家制度赋予。如果制度重权力表达于民意的基础上,那么权力将得到有效管控,民意的分散性也会使得权力分散、相互制衡;反之,如果制度重在权力的集中,那么权力必将以不可阻挡之势碾压民意,并形成自上而下的对人民民意的层层管控,如此,手握权力者又怎么不腐败?李克强总理关于“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的论述,便微妙的解释了权力、制度和反腐之间的密切联系。综上而言,反腐败,归根到底还是制度的建设与随之而来的对权力的控制。

  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政治要建设制度,要实现国家发展,往往有一个“治乱”的逻辑:从治到乱,再从乱回到治。而治乱转化的关键却是“破立”。所谓大破大立,不破不立,反映的就是治乱转化的关系。用这个角度去想望制度建设,有“破”者,也有“立”者。

  破者,为权力高度集中之制度,为既得利益。首先,行政权力当用制度明确边界。若行政权力一手遮天,有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却无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权力行使者无所顾虑,受难者无处伸张,又如何令官场风清气正?其次,司法权力有司法权力之底线——独立自主。既为司法,就要确定司法权力不被干涉的制度。司法应成为国家法律的明镜,人民申诉的青天,而不是行政者手中的玩物。最后,人大代表必须打破旧体制的束缚,打破条条框框,真正反映民情。人大代表对人民的意见,不仅是听进去,更要做到实处。国家制度由立法而定,以民意立法推进制度改革,彻底破除既得利益。

  立者,为能有效管制权力之制度,为民意上升之通道,为权力表达的民意基础。民之所向,在于社情民意的有效传达和上级机关对这些意见的尊重,所以信访制度应当成为权力之上的人民权利保护“神”。另外,从舆情来看,媒体乃至网络也当共同编织管制公权力的“密网”,这就需要在国家、地方制度建设中对媒体权利的确认。其次,官员选拔制度,其出口不应归于上而应归于下,官员必须深刻认识到只有依靠人民,为了人民,仕途才有出路。也只有这样,才能再避免重蹈祁同伟、高育良等人的覆辙。

  “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民心,不仅是官员心中的向度,更是制度、权力的唯一向度。破旧立新方可由乱即治,这是中国传统政治逻辑,也是转折和改革中的中国不得不直视的政治逻辑。从《人民的名义》再回到《大明王朝1566》,我们也看到剧作者,制片人必须立足民意,直面社会实际,才能“四两拨千斤”,“铁肩扛道义”,赢得人民的支持,助力国家和民族的事业,实现人民的良心!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朱光照(华中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