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新乡县陆通龙园小区有居民向媒体反映,小区物业出了规定,如果你已经入住、但不准备交取暖费,就得要缴供暖总费用30%的“蹭暖费”。这条规定在小区里引起较大争议。(11月4日中国之声)
河南新乡一小区物业要求不用暖气的住户交“蹭暖费”,这一规定之所以在小区里引起较大争议,原因就在于这一规定于法无依。
河南新乡陆通龙园小区收取“蹭暖费”说起来也事出有因。有好多业主往外边传,俺家都不用开暖气,因为楼上或楼下住户用暖气,有的住户不用开暖气家里的温度就有二十来度了,因此他们每年都选择“蹭暖”,省下这笔取暖钱。用暖气的住户少了,陆通冷暖管理处的运营成本就提高了。这才想出交“蹭暖费”这一“补救”的办法。
笔者怀疑,陆通冷暖管理处让实际入住但是不交取暖费的住户交一笔“蹭暖费”,是有意在逼住户使用暖气,以分担暖气使用成本,站在这些用户的角度,如果不用还得交30%“蹭暖费”,倒不如干脆大大方方开通暖气了。
但是,小区冬季采暖收费要么是按照建筑面积进行收费,要么是实行分户计量供热的按照计量收费,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收费,都应当遵循谁消费谁付费的原则,住户用了暖气,付费理所应当,不用则无需付费。《河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第九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销售必须按国家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必须向购房者公开标明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并不得在公开标明的商品房价格外收取任何费用,从这个角度说,收取“蹭暖费”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是一种典型的乱收费。
收取“蹭暖费”也于理不合。也许有人会说,那些不交暖气费的住户,确实也在不花钱蹭暖啊。正如小区业主郎女士所说:“开不开暖气,是大家的权利,你不能强行干涉,你说我蹭暖了,我承认,如果旁边的开了,家里也确实暖和点,但这是邻居间的问题,你不能强行收费。”郎女士等住户蹭暖,是蹭的邻居家的暖,不是蹭的你陆通冷暖管理处的暖,而邻居家的暖气是交了费的,也就是说不开暖气的住户揩的是邻居家的油,没有沾陆通冷暖管理处的半分钱便宜。如果陆通冷暖管理处向这些住户收取“蹭暖费”,非但于法无依,也于理不合,并涉嫌重复收费,住户完全有理由拒交。
报道中一个细节不容忽视。物业工作人员说,陆通冷暖管理处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头一年入住率比较少,就没有收费,等于说大家免费用了。第二年交的还可以,但有一部分人没有交。随着这两年“蹭暖”的人就比较多了,就导致今年的暖气费一直收不上。从这里不难看出,暖气费收不上来,跟没开通暖气的住户无关,问题出在其自身的管理方式上。陆通冷暖管理处要做的是提高管理水平,调整收费方式,如采用插卡消费方式,先付款后消费,如此这般,怎么可能会出现暖气费收不上来的情况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维扬书生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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