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东湖观点

鱼予:“诫勉”抑或是“通报”关键看疗效

发布时间:2016-08-16 08:19:37来源:SRC-13

  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昨天,针对部分网友提出的问责方式中,“通报”的影响大于“诫勉”,却排在“诫勉”之前的问题,中央纪委研究室指出“通报”没有影响期,而受到“诫勉”的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8月15日《京华时报》)

  何为诫勉?笔者先做一赘述。它是指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其考核的内容丰富,时间一般为半年。主要目的是通过坚持以教育为本的原则,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关心爱护干部出发,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指出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为此,针对“通报”的影响大于“诫勉”而排次前后问题。笔者以为,不必过多的解读,关键是无论何种形式,是否能对党员干部起到“当头棒喝”“受到警醒”“出一身冷汗”“悬崖勒马”的效果。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毋庸讳言,作为领导干部身份特殊,其社会影响力显而易见。而毛泽东同志也曾讲过:“房子是应该经常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我们同志的思想,我们党的工作,也会沾染灰尘的,也应该经常打扫和洗涤。”诚然,在时代飞速发展的今天,在充满各种诱惑的当下,我们的领导干部有时难免会犯下这样那样的错误、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在出问题之始、犯错之初,就给予他们“拍拍肩膀”“扯扯袖子”,以动态的形式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起,势必会让他们的言行得到纠偏,不至于越陷越深。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反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倒在反腐利剑下的众多贪腐官员,一方面彰显反腐倡廉“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坚定决心;但从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对我们党和国家造成巨大伤害。平心而论,一名干部成长来之不易,要培养一名有作为的领导干部所耗费的人力、财力、物力更是巨大。毕竟,反腐败并非抓贪官越多越好。对于所有监督机关和民众而言,更多的是想看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风清正气政治生态。所以,“诫勉”抑或是“通报”关键看疗效,能否及时的将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大祸。

  有道是“细节决定成败”。不可否认一些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受挫,也往往缘于对一些行为细节的漠视与处置失当。何况,我们党对待犯了错误的同志,历来反对搞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而是既看事实、又看态度。只要没有到不可挽救的地步,都会给予改正的机会,帮他把病治好。稍加分析一些贪官的腐化变质过程,会发现他们并非生来就是贪婪的,有的也曾有过为理想而拼搏的激情岁月,有的也曾有过廉洁朴素的奋斗人生,有的甚至为党和人民作出过重大贡献,但他们最终还是迷失在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之下,成了党和人民的罪人。试想,如果我们能及早“诫勉谈话”,让他们坚守底线,或许他们不会由小贪变成巨贪,由“苍蝇”变成“老虎”,走上与法律法规背道而驰道路。

  警钟长鸣方能防患于未然。《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是引领党员干部对组织纪律的坚守,筑牢党员干部忠诚奉献的信念,无论身处何种环境都能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把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贯彻始终。愿每位党员干部能认识到组织“诫勉”抑或是“通报”的良苦用心,及早回头,对党忠诚,重新回到人生正确的轨道上来。

  稿源:荆楚网

  作者:鱼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