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事实情况的报告。期间,张兴凯委员提出农村建房的“四无”现象普遍存在,农业农村已进入事故高发多发期,怎么监管?住建部部长陈正高表示,政府要逐步将农村楼房质量安全纳入规范管理。(12月25日中华先锋网)
如今的农村危房,除去一小部分属于年久失修的“老宅”,主要成分恐怕更多是“四无”建筑,既施工队伍无资质、施工内容无约定、施工过程无保障、施工质量无保证的情况下建筑。由此注定此类建筑“根基不牢、站立不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楼层越高、危险系数越大。不管是施工过程、还是后期入住,都是农村安全治理体系中的一大“病灶”。
然而现实更使人忧虑:一边是地方政府对这一安全隐患重视不足,另一边却是农村危房建设如火如荼、方兴未艾。当然,受农村经济状况、建筑市场、乡村习惯等诸多因素限制,农民建房不可能像城市建造楼房那样,有严格的操作流程和资质认定。但其最根本的原因更在于,如今很多农民也像城里人一样,学会了“炒房”。房屋不是用来满足自身居住,而是作为投机钻营、套取拆迁补偿款的工具。“炒房”的农民大都幻想通过这种短平快的手段发家致富,最终成为“拆暴户”。由此,不仅滋生了大量的“危房”“四无”建筑,更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拆迁秩序和城市化进程。
“炒房”这一动机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大量“畸形丑陋”的自建高楼出现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城市化的边缘地带;另一方面也解释了为什么近年来各地的征地拆迁成本大幅度提升,甚至有地方高达八成的土地出让用于了征地拆迁及农民补偿。
正如陈部长所言,许多地方对这一现象重视不足。事实上,农民“炒房”危害不仅限于安全方面,在社会层面的消极影响更值得警惕:首先,有建房就容易产生纠纷。大量邻里、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乃至暴力冲突就是由于私搭乱建抢占地皮引起的;其次,这种不正之风极易引发盲目效仿和攀比。看到别人即将坐收渔利心理自然难以平衡,于是违建愈演愈烈,加盖的楼层越来越高;再者,农民收入本来就十分有限,盲目投入房屋,必然影响对教育、文化、医疗等方面的投入,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的提升,从而使和谐乡村建设成了无本之木、无水之源。
须看到,在当前农村治理格局总体粗放无序、农民法治观念普遍相对欠缺的现实语境下,通过立法、监管等手段来整治这类危房显然事倍功半、难以凑效。既然大量“四无”危房根本目的在于套取拆迁补偿款,如果掐住了“补偿”这一“七寸”,那么对“炒房”行为无异于“釜底抽薪”,从而在根本遏制了农民盲目加盖的冲动。而如果农民将建房真正回归到“居住”的本来意义,而不是作为投机钻营、向政府“坐地起价”的工具,自然主动选择适合的高度、注重房屋质量,从而大大减轻政府治理危房的难度。
这一操作关键在于,只需要将农民用于满足正常居住、商业出租的部分纳入正常补偿范围,对严重超标的部分只给予少量补偿或不予补偿。对于基层政府而言,合理界定这个标准并非难事。可以从两个维度酌情考虑,一是以家庭人口为标准,限定每人占有的最大面积;二是对农民楼房做出一定的高度限定。超过一定高度即认定违规。这样通过政策手段来遏制“炒房”不仅针对性强,实际治理成效也要好得多。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兴会
(作者: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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