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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广:才走“范跑跑”,又来“杨看看”?

发布时间: 2008-06-23 09:25   来源:    进入电子报

  网络上围绕“范跑跑”的争论还没有明显退潮,一个坐视学生课堂斗殴并致一人死亡的“杨看看”又进入了我们的视野。
  据6月21日东方今报报道:6月12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某班两名学生在课堂上发生打斗,正在上课的杨经贵老师选择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并不加以制止;其中一名打架学生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不清楚这位老师,是出于怎样的考虑而选择当“看客”,但作为一个成年人,一名老师,以维持课堂纪律的名义制止学生的斗殴,这与真正意义上的“见义勇为”在风险上不可同日而语,应该不是太难的事情。退一步讲,即便自己控制不了事态,还可以发动全班同学协助,可以请求其他老师帮助,可以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甚至可以报警;尤其是有学生受伤的情况下,更要赶紧采取救治措施。而这位老师却站在讲台上什么都没去做,实在是麻木的令人惊诧。
  有一种倾向认为,从“范跑跑”的工作能力上看,他算得上是一个称职的教师,而从他的言论中看,也还算得上是一个称职的父亲。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杨看看”又何尝不是一名合格的、甚至可以认为是优秀的教师?尽管课堂上出现了重大意外,他照样站在讲台上做自己份内之事,即便学生口吐白沫有生命危险,他依然能够心如止水,坚持按正常作息时间将自己的课讲完。
  但问题是,我们的教师除了“教书”,更要“育人”,要以身示范,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个性品质,使学生懂得做人的道理,成为高素质的合格人才。如果仅仅只是向学生传输文化知识,那倒不如去设计一套自动化教学程序好了,何必还要强调什么为人师表?
  选择了教师职业,就是选择了一种责任担当,就要体现社会公认的职业道德。我国的《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要“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和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全体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在家靠父母,在校靠老师,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监护责任。倘若面对突发灾难,老师撇下学生抬腿先跑,或当学生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老师无动于衷当冷漠的“看客”,这样的学校如何能让学生有安全感,这样的老师,又如何能让家长放心?
  如果说“范跑跑”的跑,是出于一种先天的求生本能反应,还能够得到部分人的理解,那么,“杨看看”的看,则无法让人容忍,因为它暴露出的是一个人后天的本质缺陷:对学生的冷漠,对生命的麻木,对必须担当的责任和义务的粗暴放弃。让这种人站在三尺讲台上,不啻是教育和道德的双重悲哀。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梅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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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梅广;范跑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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